k1体育2024年青岛市“青选计划”选调公告(山东建筑大学)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定向选调2024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300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30名左右。
2、有正确的立场和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山东建筑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k1体育、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1、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3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校、院级学生会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3年11月30日)。
2、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为中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3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校、院级学生会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3年11月30日)。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30日9:00-11月9日18: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组工网”(,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2024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线)。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300K5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30日9:00-11月10日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9日18: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0月30日9:00-11月10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确认后,对报名比例适度的区市,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如有报名比例较大的,视情在青岛市进行现场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计划于2023年12月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职位分类组织k1体育,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录用单位。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及有关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k1体育、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