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体育官方网站舒城:一年来我县干八次!俩外地男子一起获刑!李超(化名)与李乐(化名)系亳州老乡,共同来到舒城县寻找作案对象,二人多次“误认为”路边建筑材料为“垃圾”,窃取后将这些“垃圾”以低价变卖。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今年5月28日:被告人李超独自驾驶三轮摩托车至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万佛路项目部北侧荒地附近,窃取该项目部放置于此的施工围栏365公斤,后以644元的价格变卖;
今年6月1日:李超伙同被告人李乐先后两次驾驶三轮摩托车至某公司万佛路项目部北侧荒地附近,窃取该项目部放置于此的施工围栏580公斤和305公斤k1体育,分别以1030元和530元的价格变卖,李超分得960元,李乐分得600元;
今年6月2日:李超伙同李乐驾驶三轮摩托车再次至某公司万佛路项目部北侧荒地附近,窃取该项目部放置于此的施工围栏260公斤,后以457元的价格变卖,李超分得297元,李乐分得160元;
今年6月9日:李超伙同李乐驾驶三轮摩托车至舒城县千人桥镇某桥墩旁,窃取被害人张某放置于此的建筑用槽钢模板805公斤,后以1690元的价格变卖,李超分得930元,李乐分得760元。
今年6月10日:李超伙同李乐驾驶三轮摩托车再次至某桥墩旁,窃取张某放置于此的建筑用槽钢模板1030公斤,后以2160元的价格变卖,李超分得1160元,李乐分得1000元;
今年6月12日:李超伙同李乐驾驶三轮摩托车至舒城县桃溪镇某村k1体育,窃取吴某放置于新河组路口旁草地处的立式搅拌机一台(重165公斤),后以290元的价格变卖,李超分得150元,李乐分得140元;
今年6月18日:李超独自驾驶三轮摩托车至某桥墩旁,窃取张某放置于此的建筑用槽钢模板1390公斤,后以3000元的价格变卖;
今年6月22日:李超独自驾驶三轮摩托车再次至某桥墩旁,窃取张某放置于此的建筑用槽钢模板940公斤,后以1980元的价格变卖。
今年7月4日、8月6日,经舒城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上述建筑用槽钢模板在舒城市场的回收价格为每公斤2元,上述施工围栏(总重1.51吨)和立式搅拌机(重0.165吨)2019年6月在舒城市场的回收价格为2940元。
今年6月25日,张某就其财产被盗向舒城县公安局报案。被告人李超k1体育、李乐均于2019年6月26日被舒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民警依法扣押了被告人李超盗窃时所使用的蓝色宗申牌三轮摩托车及钥匙。案发后,被告人李超、李乐的亲属已代为退赔被害方的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超、李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或单独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系共同犯罪。”
法官说,被告人李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依法判决李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公安机关扣押的作案工具蓝色宗申牌三轮摩托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